天天315 | 未注明品名、价格等 海口市菜生鲜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被立案处罚

2026-10-14 13:16

原标题:天天315 | 未注明品名、价格等 海口市菜生鲜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被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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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14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未对莴笋、四季豆明码标价,海口市菜生鲜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被立案处罚2000元。

2021年10月1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秀英大道海玻市场入口处的菜篮子摊位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该摊位上销售的莴笋、四季豆未在农贸市场商品标价牌上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该摊位属海口市菜生鲜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海玻市场入口处菜篮子摊位上销售有莲花白、土豆、冬瓜等各类蔬菜。其中莴笋、四季豆、泡椒这三种蔬菜在其悬挂的农贸市场商品标价牌上未注明品名、价格、产地等有关情况。泡椒为当时该公司工作人员报菜名错误,实际为尖椒,尖椒在标价牌上有注明品名、价格、产地等有关情况。因此,实际未明码标价蔬菜为两种,分别为莴笋和四季豆,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我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责令海口市菜生鲜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市场购买商品时,要留意经营者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情形;要留意在同一时间、同一经营场所内展示的明码标价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有误导消费者等问题。(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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