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三人抢劫团伙在舒城获刑

2026-08-07 17:34

新安晚报 安徽网   三人通过“黑吃黑”的方式在六安市舒城县境内抢劫洗钱团伙,今年4月19日,舒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阮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方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胡某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5月19日了解到,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2021年8月中旬,被告人阮某以参加“洗钱”为名,通过手机“蝙蝠”软件,联系了夏某等人,并与方某、胡某商议采取“黑吃黑”的方式对夏某等人进行抢劫。

2021年8月19日凌晨,三人驾车从湖北省红安县到达安徽省合肥市与夏某等人取得联系,约定次日开始“洗钱”。次日上午,方某搭乘了夏某等人驾驶的轿车后,通过微信和阮某、胡某实时发送位置信息,二人尾随其后。当晚20时许,夏某等人行驶至舒城县张母桥镇长冲街道附近,阮某、胡某持刀下车对夏某等人进行抢劫。其中阮某将司机徐某左前臂砍伤,胡某和方某持刀控制住其余人员,并强迫夏某转款共计25600元。三被告人从夏某处抢劫的钱款均系用于洗钱的资金。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的方式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三被告人均系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均持械抢劫,依法对其从重处罚。综上,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据悉,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张楚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记者 窦祖军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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